烟台公安交警部门曝光7月份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典型事故案例

来源:胶东在线 2020-08-14 15:51 举报 纠错

  胶东在线7月28日讯(记者 邬勇 通讯员 烟交宣)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的曝光力度。现将本月梳理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典型事故案例公布如下:

  海阳市东凤大道与烟台街丁字路口处

  该地点自2016年至今共发生事故4起,其中死亡事故两起,死亡3人,伤人事故两起,受伤2人。

  事故现场路段为丁字路口,东凤大道为南北走向,烟台街为东西走向,沥青路面,路面干燥,视线一般,该路段有交通标线控制,东凤大道设中心隔离带,该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

  2016年10月30日11时35分许,高某驾驶鲁FA4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东凤大道由南北行,行至与烟台街丁字路口向西左转弯时,与沿东凤大道由北南行的辛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损坏、辛某、王某受伤,辛某、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当事人高某因未按规定让行、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辛某因无证驾车、违规载人、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高某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辛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

  栖霞802省道52km+200m线

  该地点自2016年至今共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

  802省道52KM+200M处道路系南北走向道路,沥青路面,道路中心未设置隔离护栏,同向有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宽均为390厘米,非机动车道宽为210厘米,事故现场道路宽阔,视线良好,无障碍物,事发当天为下雨天气、现场路面湿滑。

  2019年4月24日12时许,李某升驾驶鲁FP23**号大型普通客车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802省道52KM+200M处,超车时驶入逆行车道,与李某由北向南驾驶的鲁UB72**鲁BF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相撞后致乘坐李某升车的栾某甩出车外当场死亡,乘车人岳某、王某、娄某、李某及驾驶员李某受伤。李某升因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超车、操作不当,是事故的发生的主要原因。

[ 责任编辑: 杨鹏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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