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月22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韩文茜 通讯员 温裕琳)1月19日13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栖霞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栖霞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高速路边,驾驶员与副驾驶员似乎正在换座,见此情况,民警立即上前检查。
当驾驶员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感受到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精味,民警判断车内人员极有可能涉嫌饮酒,于是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6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在查询其驾驶证时,民警惊讶的发现此人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在民警的追问下,驾驶员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称自己中午跟朋友聚会喝了酒,以为这个时间没有交警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没想到被抓个正着。当民警询问其是否与副驾驶更换座位时,驾驶员也承认换了座,称副驾驶中午也喝了酒,怕他开车出事,于是换成自己开。民警随后对副驾驶进行酒精测试,显示副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