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18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记者 黄龙雨)4月16日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冰轮路与红旗西路路口执行早高峰交通疏导任务,查处一辆在禁行时段通行的重型货车。经过查询该车驾驶员竟然前几日就因故意遮挡号牌被记录在案,今日又因禁行被现场查处。
早上8时20分二大队执勤民警正在冰轮口与红旗西路路口执勤,路口这时一辆重型货车从远处驶了过来,由于该路段早6点至8点30分车流高峰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执勤民警见状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执勤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什么在早高峰禁行时段通行大货车,驾驶员支支吾吾回答到:着急去送货,以为已经八点多了,应该已经可以通行了,不会被查到之类的理由。接着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驾驶员却说没有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感觉事有蹊跷,一般情况下大货车驾驶员由于经常进行长途运输,安全意识相对较强,很少发生不带驾驶证件的情况。执勤民警当即把该男子带回大队进行调查询问。
经过大队公安网查询,发现该男子驾驶的这辆重型货车在3月14日就因故意遮挡号牌在大海阳路路口被电子监控抓拍到记录在案,驾驶员以为当时自己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拍到了也无法对其进行处罚,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的违法行为早已经被交警指挥中心民警通过对驾驶室驾驶员的人脸对比、大数据分析等确定了驾驶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经过询问该男子自称当时是因为着急去送货,但是该路段禁止通行中重型货车,就动了歪脑筋,用一块毛巾把车牌全部遮住,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故意遮挡号牌被处以400元罚款、驾驶证扣15分的处罚,该车驾驶员由于持有的B2驾驶证,因此还要面临降级。
交警部门提醒,以现有的信息技术水平,妄图通过遮挡号牌不会达到目的,民警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将会很快查询到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发生后,不要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只有遵纪守法,文明出行,才是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