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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车型变相加价仍较普遍

2017-08-12 10:45:42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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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曾明确规定,禁止加价提车,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但记者近日走访呼和浩特的多家4S店发现,变相加价提车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采访中,一家4S店销售经理表示,由于车源紧缺加之市场热捧,使得不少经销商针对热销车型不约而同地采取加价行为,而这也成为各4S店“不能错过”的利润点。

  消费者邵宁宁曾以40余万元的价格订购了一辆奥迪A6L,为了尽快提车,当时4S店要求他必须在店里缴两年的保险费用。“两年保险费用4S店给打7折,一共缴了15000元。”

  记者发现,销售人员很少会主动提出加价提车的要求,而是隐晦建议车主通过搭售保险、添加配置装饰等途径实现尽快提车。除此之外,4S店也通过设置各类隐形条款,来确保自身受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表示,经销商私自规定加价提车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有违公平交易,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邵宁宁告诉记者,经销商在卖车时的“加价”或“变相加价”,并不会体现在购车发票上,从交易流程上看是完全合法的,另从《购车合同》上显示,客户并没有为车多付钱,而是另外购买了“想要的”配置。“若答应这些条件,就可以早提车、提现车,不答应,就不能保证提车时间。所以为了早点提车很多车主宁愿加价。”

  面对这一现状,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表示:“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为代表的新的一批政令法规,都是从国家层面对相关行业作出规范要求,落实到地方层面执行至少需要三至四级的政令转达,这就是目前新规实施当中的核心难点。同时,新规实施后,对现有市场整治需要执法力度的跟进,但职能部门的执法方式及多部门如何联合执法都有待落实商榷。因此,该项新规对现有车市的改变还有待时间验证。”

  有业内人士建议,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生效后,如果销售商仍有要求加价提车、要求在店里上保险、或者要求加装饰等行为,消费者可以向12345投诉举报,同时可保存上述行为的相关证据,向受理的监管部门提供。

责任编辑:刘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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