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规定无车位的车辆进小区不超一小时
2017-06-12 09:30:21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84309的网友留言咨询: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您好,我现在居住的小区车位规划严重不足,大约只能满足70%业主需求,可是现在有车业户越来越多。
有2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1.物业内部规定无车位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有,依据是什么?
2.物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有权禁止无车位业主车辆进入?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开发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因此,如果没买车位,您也可以要求承租,开发商不允许承租的,建议您到住建部门的物业管理科反映投诉。
如果业主和物业之间有合同,并且合同中约定,没买或租车位不能开车进小区,那么应该按照合同办事;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这样的合同,而现行法律中也没有如此强制性规定,物业单方面规定不允许停车也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但如果小区的停车位已满,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绿化带等非正规停车区,物业有权要求业主将车辆开出小区。
责任编辑:高安娜
- 相关新闻
- 车主刚购半年宝马停车位上自燃 4S店维权被打 2017-01-04
- 烟台正筹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芝罘还需1.5万停车位 2016-10-26
- 建议小区增加停车位规划 按每户3个配建 2016-10-11
- 洗海澡找停车位不用愁 这几款热销SUV来帮你 2016-08-02
- 南山丽景花园物业默许业主拆改承重墙 2017-06-05
- 利达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拒绝提供发票 2017-06-02
- 网友提问新物业收费标准何时开始执行 2017-06-01
- 桦林颐和苑物业车位高价出租 私建停车场 2017-05-31
- 云海香都以断电要挟催缴物业费是否合法 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