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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莱山福地隆城未执行新车位收费及租赁标准

2017-05-23 09:40:42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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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供图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82957的网友留言,反映莱山福地隆城未执行新车位收费及租赁标准,该投诉中说: 2017年5月1日烟台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烟台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

  室内车位租赁费标准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85元/月,室外车位(土地属非业主共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称为“规划车位”)租赁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为100元/月。也看过贵局领导作出可上浮不超过20%的解释,但是在新规公布后,莱山区福地隆城业主租赁地下车位,报价依然报价租一年360元/月,连租两年280元/月;地上停车位租一年180/月,连租两年150/月,都超出规定标准。虽然烟台的收费标准出来了,但是物业依然没有履行新规的价格并张贴明示。高昂的车位价格让小区业主苦不堪言。

  且地上停车位依然未按照停留2小时之内免费的新规执行。请相关领导明察。谢谢。

  烟台市物价局回复: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前已签订停车收费相关合同的,在合同期内,停车收费标准仍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固定期限或者已到期的,停车收费标准应按新的标准规定执行。如果你发现物业不按规定执行,请提供收费单据向莱山区物价局反映,电话6891620。如再有疑问,请直接拨打电话12358咨询。

责任编辑:尹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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