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1月30日讯(记者 侯洪斌 通讯员 张立峰 贺运)日前,烟台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自12月1日起集中开展第二阶段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黑出租”。
专项行动期间,联合执法人员将以市区大型商场、车站码头、高校、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市区主要路段为重点,通过日常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他人车辆牌证、擅自喷涂出租车外观颜色、安装使用出租汽车营运标志标识的“克隆”出租车,盗窃、抢劫出租汽车营运标志标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涉黑团伙以及利用“黑出租”为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进行严厉查处。
执法中,联合执法队将着重对悬挂鲁D、浙A、苏A等外地牌照、喷涂出租车“浪花”图案外观、违规安装使用顶灯、计价器等营运标志标识以及悬挂“小红灯”的私家车、套牌车进行查处,如发现相关车辆将一律予以拦截,收缴相关非法营运标志标识,并立案追踪查处顶灯、计价器等营运标识来源,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联合执法行动期间,执法人员还将全面检查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行驶证、年审有效期等车辆证件以及车上有无管制刀具、有无犯罪记录等,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置。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呼吁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出租车客运市场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