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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用!看看你家门口的"僵尸车"应该找谁管!

来源:胶东在线 2016-09-30 08:17:01

  胶东在线9月29日讯(记者 侯嘉伟)在烟台大街小巷、停车场以及居民小区,有相当数量的停驶车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满身灰尘、破烂不堪、无人问津,被形象的称为“僵尸车”,给百姓增添了不少烦扰。近日,也有不少市民对“僵尸车”如何处置提出疑问。

  “僵尸车”的成因比较繁琐,有因车主出差或长期在外地等原因不能开车,也有因车辆违法较多,想走正常报废程序处理或进入二手车市场,依法必须先清理交通违法记录,车主不想处理就干脆把车停下不管等等......这些“僵尸车”长期停放在道路、小区、公共停车场里,不仅影响市容,还挤占公共交通资源,扰乱行车秩序,社会反映强烈。

  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烟台市交警部门多次会同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僵尸车”行动,通过车辆信息查询与车主取得联系,督促限期办理车辆注销业务;对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的,通过在车上或附近张贴公告的方式,责令限期移走车辆;对在道路上违法停放逾期没有移走的,强制拖移。期间,市区共治理僵尸车431辆,其中清理116辆,车主自行移走315辆,取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同时,在整治过程中,交警部门发现还存在执法、监管等方面的难点——车辆有占道、违法停车的情况,交警可以依法拖走车辆,但对车辆停靠在非限时停车位的,交警部门难以处理;只有当车辆涉嫌偷盗,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交警部门才有处理依据。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停放在停车场或其他划定车位的车辆,并无停放时长的规定,如果民众对此类“僵尸车”反映强烈,并能查找到车主信息,交警部门参照纠纷的处理方式,只能通知车主将车开走,而不能强制拖走车辆。

  “僵尸车”作为新型城市垃圾的危害不容小觑,若任其发展,“僵尸车”或将成为一个新的城市管理难题,处理此类车辆,还需要各管理部门和车主共同努力。为此,交警部门将在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整治“僵尸车”治理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制定地方行政管理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大依法对“僵尸车”的监管力度:对于占用公共道路的违法停放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发现或接到举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各项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拖移;对于占用道路以外的公共用地的“僵尸车”,城管部门发现后可以根据省、市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适宜的处理措施;对于居民区长期霸占公共场所资源的“僵尸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居民可委托物业通过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不断完善和细化相关法规,严格约束市民肆意停放“僵尸车”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城市的正常公共秩序。

 
责任编辑:杨鹏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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