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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6年召回缺陷汽车394.6万辆

2010-10-02 08:55:4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 汽车召回六年间——专访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人

记者朱立毅

图表:6年来我国累计召回缺陷汽车394.6万辆 新华社发

今年的10月1日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六周年的日子。六年前出台的这个规定宣告了我国以汽车召回为代表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正式诞生。六年来,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302起,召回缺陷汽车394.6万辆,相当于每天召回1800多辆。

逐渐进入百姓视野的“召回”让人们对这项制度有了更多的关注。日前,针对近来围绕召回制度的热点问题,以及六年召回带给我们的启示,新华社记者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党委书记、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飞进行了专访。

召回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进行缺陷调查

背景: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近六年后的今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赋予了监管部门较大的缺陷调查权,如有权进入生产者、进口商或者境外生产者在境内的代理商、销售者、修理者、租赁者等相关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有权查封、扣押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

记者:有必要赋予主管部门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调查,甚至查封、扣押可疑产品的权限吗?

陈飞:在许多情况下,只有进入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销售者、修理者的经营场所,才能了解某项缺陷的投诉和维修情况,才能最终确定批量的缺陷是否确实是存在,并取得相关证据。

但一些生产经营者出于各种考虑,往往会拒绝调查,甚至出现暴力抗拒的情况,我们的调查人员就曾有过多次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的经历,因此赋予主管部门一定的调查权是十分必要的。

记者:目前我国所有的汽车召回都是由企业主动实施的,主管部门还需要调查吗?

陈飞:从表面上看,召回是由企业主动实施的,但事实上,不少是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深入调查,并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厂商才承认问题,最终实施召回的。因此主管部门的调查不可或缺。

记者: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调查是依据什么渠道获得缺陷调查线索的?

陈飞:我们每天都会收集大量有关汽车质量安全的信息,包括接听几十个投诉电话及处理网络投诉,这是缺陷调查的重要线索,因为消费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厂家在产品设计、生产阶段发现不了的问题,我们大量的缺陷调查都是因为消费者的投诉而启动的。

此外,我们也在探索建立一些新的信息渠道,如与医院建立伤害信息共享平台或通过交通事故调查发现汽车的缺陷。缺陷调查就是去努力发现有规律性的问题,这也正是召回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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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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